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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固定污染源废弃采样的质控方法

2022-03-31 17:30:46

一.排气参数的测定

1.1排气温度测定

a. 排气温度测量位置应选在一般情况下可在靠近烟道中心的一点测定。

b. 应采用热电偶或电阻温度计,其示值误差不大于±3℃。

c. 将温度测量单元插入烟道中测点处,封闭测孔,待温度计读数稳定后读数。

1.2 排气中水分含量的测定

a. 干湿球法应按照参见HJ/T 397-2007中6.2.2的规定,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士2% RH。

b. 冷凝法应按照GB/T 16157-1996中5.2.2的规定。

c. 重量法按GB/T 16157-1996中5.2.4的规定。

d. 各方法适用烟气温度电阻电容法应按照GB/T 11605-2005中第6章的规定。

噪声在线监测

1.3 排气中O2成分的测定

a. 奥氏气体分析仪法测定O2按GB/T16157-1996中5.3.2 的规定。

b. 电化学法测定O2按HJ/T397-2007中6.3.3的规定。

c. 热磁式氧分仪法测定O2参见HJ/T397-2007中6.3.4的规定。

d. 氧化锆氧分仪法测定O2参见HJ/T397-2007中6.3.4的规定。

二.颗粒物采样的质量保证及控制

2.1颗粒物采样基本原则

(1) 颗粒物的采样原则上采用等速采样方法。

(2) 现场监测的流量、断面、压力等数据应与生产设备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。当监测断面不规范时,可根据断面实际情况按照布点要求适当增加监测点位数量。采样过程跟踪率要求达到1.0 ± 0.1,否则应重新采样。

(3) 采用固定流量采样时,应随时检查流量,发现偏离应及时调整。采样后应重复测定废气流速,当采样前后流速变化大于± 20%时,应重新采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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